我对选修课再认识
李彬(9501000525) 发表于 2007-08-29 10:31:30
地址:http://acad.cersp.com/article/1691015.dhtml
选修与必修是有区别的,评价体系也不一样。
在这次高中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加上了高中生选修课程的设置.但是一定要处理好选修教学和必修教学的关系。从课程结构的角度看,选修和必修是两个各自完全独立的课程板块;从教学要求看,也各不相同。但在看到两者之间显著不同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完全割裂两者的联系是非常有害的。在许多内容上,必修是选修的基础和前提,选修是对必修的延伸、拓展、补充、巩固,教学中应该注意它们之间的联系。在教学形式上,两者也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课程标准的确强调了“选修课和必修课教学存在一定的差别”,但这个差别主要不是指具体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不一样,而是指“课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拓展性”。选修课的教学个性主要体现在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和不同选修内容的教学上,而对那些和必修部分十分接近的内容,根本没有必要刻意寻找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r\n
另外还要注意评价形式和教学行为的关系。所谓评价,既指广义的,即包括定性的定量的评价、静态的动态的评价、书面的非书面的评价等一切形式的评价,又指狭义的,即仅仅是书面形式的考试,既指终端的评价,即在高考中的体现,又指过程性的评价,即教学过程中的随机评价、阶段性的评价和模块评价等。相当一部分教师在头脑中有一个定律:评价形式决定教学行为。而其所谓评价又仅仅指如何考试,最关心的又是高考如何考。重视评价,包括重视考试,这并不错,研究评价也很有必要。可是如果仅仅以考试成绩来作为评价标准,那最后的结局一定又是走回了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