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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的代价远不止低质的生活,有时加上不公还会使人丧失尊严。尊严的损失甚至可能导致自我终止生命。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为了不给有关地方有关活着的人造成困扰,恕我不便公开具体地点、人物等信息,但我确定这事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就发生在今天我们的身边。 在西北某省偏僻的小山村,本来贫困的家庭因男主人的离去更加无以为靠,瘦弱的妈妈艰难地带着两个孩子,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他们都在上小学。这一年开学不久,学校通知姐姐交10元钱的有关学杂费用,自尊的姐姐十分犯难,不得已向妈妈提及此事,妈妈告诉她没有。然而,姐姐知道妈妈还有10元钱,放在箱子里,不给他是要留给弟弟的。姐姐太想上学了,以致在妈妈不在家时将家里仅有的10元钱偷偷拿去交给了学校。这件事很快就让妈妈发现了,追问之下,姐姐承认了,也说了妈妈偏心弟弟之类的话。生气了的妈妈打了姐姐一巴掌!正是这一巴掌彻底打掉了姐姐稚嫩的生命尊严。估计在许多为什么之下,上吊自杀了。妈妈面对女儿的离去,懊恼、悔恨、悲痛之下疯了! 悲剧就此发生了,并将不能逆转!面对姐姐的死亡和妈妈的变疯,好多人都认为因为妈妈处理不当、因为姐姐生性刚烈、因为贫穷等。的确这些因素都是其中的原因,但本人认为更重要的却是"不平等",即贫富的不平等和社会性别的不平等。无论是姐姐临死前还是妈妈精神失常之际,我想她们最想不通的问题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同一片蓝天下有的人衣食无忧(偏远的地方尚难看到挥金如土者),而自己连10元钱都没有?为什么仅有的10元钱要留给弟弟而不是姐姐? 姐姐因贫富不均以及性别不平等而死,妈妈因对贫困的无奈以及对自己身为女性而对自己女儿的不公对待追悔莫及,以致精神失常!!这件事是本人2005年年底去西部农村出差时亲自了解到的,对本人触动很大。今天把这个故事告诉大家,是期望大家能多关注、帮助那些贫困的人群,从政策倡导推动到奉献爱心,特别是对贫困的女性,给他(她)们以温暖,给他(她)们以平等,给他(她)们以尊严。他(她)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大家是共生的,帮助他(她)们就是帮助我们自己。只有大家都有尊严,我们的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并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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